各级文明单位:
为加强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发挥文明单位在精神文明建设中的示范引领作用,根据中央及省文明办的通知要求,市文明办决定在全市各级文明单位中深入开展“一堂”、“一队”、“一牌”、“一传播”、“一帮扶”为内容的“五个一”创建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开展“一堂”、“一队”、“一牌”、“一传播”、“一帮扶”的“五个一”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是不断深化文明单位创建的思想道德内涵,提升创建质量、创建水平的有力工作举措。通过“五个一”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推动全市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提档升级,为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实现“四个无锡”目标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活动内容
1、“一堂”就是建立道德讲堂。各级文明单位都要建立道德讲堂,探索设计广大职工乐于参与、便于参与的形式,广泛开展“修身律己”活动,引导单位职工自觉践行社会公德、家庭美德、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在参与中不断学习、省心修身、自省自律、慎独慎微、知荣明耻,提高干部职工的道德自觉和道德水平(具体要求见锡文明委[2012]5号文件《无锡市“道德讲堂”建设实施意见》)。各地各部门要着力推进“道德讲堂”建设工作普及化、全覆盖,在省级文明单位、文明社区、文明村镇先行一步的基础上,把“道德讲堂”建到各个基层社区、村镇,建到所有机关、企业、行业、学校、工地。
2、“一队”就是建立学雷锋志愿服务队。各单位文明创建工作要与学雷锋和志愿服务活动有机结合起来,经常组织职工开展“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关爱自然”志愿服务活动(具体要求见锡文明办[2012]12号文件《关于在各级文明参创单位中深入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的实施意见》。各单位要按照《无锡市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规范工作手册》要求,落实学雷锋志愿者队伍注册登记制度,做好志愿者队伍注册登记,省级文明单位志愿者注册人数要确保达到单位总人数30%以上,市级文明单位志愿者注册人数要达到单位总人数15%以上。要依托中国志愿服务基金会募集活动基金,号召各级文明单位干部职工和爱心企业进行捐助。要建立志愿服务活动档案台账,建立志愿服务基地,积极参与“无锡市志愿者活动月”、无锡市学雷锋志愿服务广场等经常性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
3、“一牌”就是设立思想道德公益广告宣传牌。各级文明单位要做好单位内部、职工身边的思想道德公益广告宣传,充分利用本单位公共场所和宣传橱窗、LED电子屏、灯箱等位置设立反映道德建设、文明创建、志愿服务和社会公益等内容的温馨提示牌,在单位内外营造浓厚的氛围,引导人们从身边小事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崇尚道德,践行文明。省级文明单位至少要建有3块以上公益广告宣传牌,近期要集中做好“学习雷锋、奉献他人、提升自己”、“创建文明城市致全体市民的公开信”、“创建文明城市问卷调查试题解读”等方面内容宣传(公益广告内容见附件)。
4、“一传播”就是利用网络传播文明风尚。各级文明单位要按照中央文明办《关于发展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队伍的通知》要求,组织开展网络传播文明志愿服务活动,每个单位要有3—5人组成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小组,运用微博、QQ群等多种形式,传播文明风尚。省级文明单位至少要推荐1名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加入由市文明办管理的无锡市网络文明志愿者QQ群(QQ群号:138777897),积极参与各级文明办组织的网络文明传播志愿服务各项活动。特别强调的是,要认真做好每月“中国好人”的网上投票工作,文明传播志愿者必须具体承担和负责组织干部职工参与网上投票,并留存图文资料。省级文明行业、单位要建立本行业、单位精神文明建设网页(网站),或在单位综合网站中设立文明创建版块,与江苏文明网、无锡文明网进行链接。
5、“一帮扶”就是每个文明单位确定一个帮扶单位。各级文明单位要把献爱心、热爱公益事业、履行社会责任落到实处,结合单位实际,量力而行,结对帮扶农村、社区。帮扶对象由各级文明单位在各级文明办的统筹下与帮扶对象协商确定,帮扶名册要上报市文明办备案,并建立相应帮扶活动档案(档案要有帮扶名单、计划、活动、成效等)。在帮扶过程中,各级文明单位要充分发挥本单位在创建经验、人才队伍、资金技术等方面的优势,与帮扶对象开展共建活动。已有结对共建社区或村的文明单位可不再另行安排结对帮扶对象。省级以上文明单位于9月中旬前将帮扶情况登记表纸质表格(见附件)和电子版报市文明办(各县市区推荐的单位同时报属地文明办),其余文明单位报各县(市)区文明办。
三、时间安排
1、建立完善阶段(8月)。各级文明单位要根据通知要求,建立完善“五个一”工作机制,建好各种场地,迅速开展工作。学雷锋志愿队和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的推荐工作要按有关时间要求报送到位,“道德讲堂”、公益广告宣传牌的建设确定要在8月底之前到位。
2、活动推进阶段(9月)。各级文明单位要根据“五个一”建设要求,全面规划,稳步实施,开展相应活动,要着眼提升文明单位广大干部职工的思想道德素质,增强文明单位创建的道德内涵,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开展经常性创建活动,要在完成统一规范动作的前提下,注重完善制度、突出特色,彰显亮点,推动整体工作的全面提升。
3、检查验收阶段(10月)。各市(县)区文明办、市各行业主管单位要加强对所属单位“五个一”工作开展情况的督办指导和检查,于10月上旬将本地本行业各单位实施情况进行总结,并将总结情况书面上报市文明办。市文明办将结合新一届省、市级文明单位考核验收和其他调研工作,择机进行检查。
三、工作要求
“五个一”建设活动是文明单位创建的基础工程,是推动全市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上水平的具体载体和有效抓手,也是检验各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水平的重要依据。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按照时间节点要求落实相关创建任务。要充分运用“五个一”活动载体,组织、动员广大干部职工了解、参与我市当前开展的“学雷锋”、“讲文明树新风”、“志愿服务”、“学习宣传道德模范”、“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关爱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我们的节日”、“网络文明传播”等主题活动,确保取得实效。要认真做好台帐资料收集及汇总工作,要求要有文字、开展活动照片等资料档案。省级以上文明单位要在“五个一”创建活动中率先垂范,高标准实施,大力度推进,引领全市文明单位不断开创文明创建新局面。市文明办将把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落实“五个一”建设情况纳入今后文明行业、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社区考核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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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