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总值班室工作,有效处置各类突发事件,更好地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现将学校夜间总值班等有关要求强调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值班地点、电话:
干部夜间值班: 教工公寓S-105室 电话:81838828
保卫处夜间值班:教工公寓S-105室 电话:81838828
学生公寓夜间值班:
梅园A1-101室(女生) 电话:81838845
兰园B1-118室(男生) 电话:81838848
保安队夜间值班: J1-109室 电话:81838690
二、值班要求
1. 夜间总值班干部为学校夜间值班总负责人,负责联络保卫处、学生公寓、保安队、中桥校区等值班人员开展学校夜间情况检查,处理各类突发事件,如有重大问题应及时向校领导或相关部门报告,并作出相应处理;
2. 值班干部应按时到岗到位,手机保持畅通;
3. 值班干部因事不能履职,必须提前联系好代班人员,报院办批准,代班人员必须是学校科级及以上干部;严禁总值班室人员缺岗或私下请人代岗;
4. 值班室仅供值班使用,不得另作它用;
5. 值班干部应充分认识值班工作的重要性和严肃性,严格遵守值班纪律,确保值班工作反应灵敏,应对迅速,处置及时。
6. 各职能部门对本部门负责的值班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值班期间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者,学校将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党办 院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