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根据中国机械工业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下发的“关于2016年度中国机械工业科学技术奖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16年度中国机械工业科学技术奖采用网络推荐、申报项目的方式(网址:http://wwwNaNiao.com.cn)。
一、奖励范围
1. 发明类成果;
2. 技术进步类成果;
3. 软科学、标准和检测类成果及科技图书。
二、推荐、申报办法和要求
各中国机械工业专业协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机械工业协会(联合会)、中国机械工程学会专业分会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机械工程学会等为各行业、领域和地区的推荐单位。
推荐单位进行项目推荐时,需登录项目申报系统从“推荐单位登录”入口进行注册(已注册用户不用操作此步骤),用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后,输入推荐单位编号和验证码(向奖励办公室电话索取)进入推荐系统,再按照推荐单位操作流程进行项目推荐。
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会员单位、机械工业领域科研院所、勘察设计院、相关大专院校、出版单位可直接申报(仅限本单位的申报项目或作为第一完成单位申报的项目)。除“直接申报单位”外,原则上其他单位均需经过推荐单位推荐。
申报单位进行项目申报时,需登录项目申报系统从“申报单位登录”入口进行注册,用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选取相应的推荐单位填写完基本信息后,再按照申报单位操作流程进行项目申报。(我校可直接申报,账号可咨询科产处)
三、推荐材料
《中国机械工业科学技术奖推荐书》是中国机械工业科学技术奖励评审的主要依据,推荐书包括主件部分(第一至第十一项)、附件部分(第十二项)二部分内容。
1.推荐书主件部分,申报单位需登录项目申报系统按照《中国机械工业科学技术奖推荐书》填写说明要求在线填写和上传相关附件材料。推荐书应当完整、真实,文字描述要准确、客观。
2.附件材料主要包括:
⑴评价证明(必需提供):须近三年由第三方出具的科技成果鉴定报告(或新产品鉴定证书)、验收报告、评估报告、权威部门出具的技术检测报告等;
科技查新报告:提供近三年内的权威查新机构出具的查新报告(申报等级为一等奖的项目必需提供科技查新报告);
国家或省部级计划立项的项目,应提交计划下达单位对整体项目的验收报告(复印件)。
⑵应用证明(必需提供):指本项目整体技术的应用单位提供的应用证明,应用证明须加盖应用单位(法人单位)公章。
⑶核心知识产权证明(非必需提供):指已获授权的主要知识产权证明材料,包括发明专利的权利要求书首页、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证书及相关论文、专著等。
⑷其他证明(非必需提供):指支持项目科技创新和完成人贡献的其他相关证明。
⑸推荐“软科学、标准和检测类成果”、“科技图书”类项目需提交补充材料(必需提供),具体详见项目申报系统文件下载附件五、附件六。
⑹“推荐书”中“推荐单位意见”页(必需提供),填写推荐意见同时加盖推荐单位公章后扫描作为电子版附件上传。
上述附件材料不超过80页。电子版附件内容应与书面附件一致,以JPG或PDF格式文件提交,单个文件大小不超过300KB。
3.《中国机械工业科学技术奖推荐书》请在申报系统中生成PDF文件下载后打印,内容应与电子版推荐书内容完全一致,否则形式审查将通不过。
4.推荐书主件和附件装订成册(单双面不限),纸张规格A4,竖向左侧装订,不要另加封面。申报材料一式四份,其中原件2份(封面顶部右上角标注“原件”字样),复印件2份。
5.所有申报材料不予退回,申报单位如需留档,请自行备份。
四、公报格式文件要求
为做好2016年度中国机械工业科学技术奖获奖项目宣传和《中国机械工业科学技术奖公报》的编印准备工作,请申报单位认真按照申报平台公报格式文件要求填写,并上传申报平台。内容包括单位基本情况、项目简介和能体现项目内容的彩色图片2张。
“项目简介”主要用于获奖项目的公开宣传,不得涉及保密内容,字数应控制在800~1000字以内;图片格式为JPG或者PDF,单张图片大小不超过3MB。
五、申报的其他注意事项
1.涉及国防、国家安全领域的保密项目和汽车类项目不属于中国机械工业科学技术奖评审范围;
2.申报项目必须是整体技术应用一年以上(2014年12月31日前);
3.2015年度推荐未授奖的项目不再受理;
4.推荐项目一经受理不得撤销。
六、推荐时间
以上材料请于2016年3月31日之前报科技处,联系人:王骏 wangjun@wixt.edu.cn,电话:81838868;颜惠琴 yanhq@wxit.edu.cn,电话:81838869。
科技产业处
2016年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