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精神传达报告会的通知

发布者:李湘发布时间:2016-03-23浏览次数:1288

机关党工委、各党总支(直属支部):

为了认真学习全国两会精神,进一步推动学校改革发展,加快建设国内一流、国际水准、特色鲜明的高职名校,经研究,决定召开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精神传达报告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328日(星期一)15:30

二、地点:国际交流中心一楼报告厅

三、内容:由全国人大代表、七〇二所副所长颜开作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精神传达报告

四、出席对象:党委和党总支(直属支部)两级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在校全体教师党员,副科级及以上干部,副高及以上职称人员,博士,学生代表。

请相关人员安排好工作,提前10分钟进会场。


党委办公室、党委宣传部、党委组织部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三日

与会人员名额分配表.xls

座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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