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省纪委二次全会精神,增强廉政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根据省纪委的工作要求,决定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理清部门(单位)职责、权力清单 要对照本部门本单位的主要职责和要求,对人、财、物管理审批及业务权责等决策权进行梳理确认,从行政管理事项、业务工作流程等方面,理清本部门本单位权力底数,形成职责和权力清单。 二、排查廉政风险点 对应职责、权力清单,依据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全面排查个人在履行岗位职责过程中、部门(单位)在权力运行、制度机制、作风效能、外部环境等方面可能产生的廉政风险及表现形式。 排查中,要强化问题意识,紧盯关键少数、重要岗位,突出找准找全选人用人、职称评聘、物资采购和管理、基建维修工程的招标与管理、评先推优、考核分配、财务管理、党员发展、招生就业等各类业务关键环节存在的风险点。 三、制定防控措施 各部门(单位)要针对排查出来的风险点,从加强岗位廉政教育、健全科学决策机制、完善管理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加强监督工作等方面,研究防控措施,制定规范化制度或程序、办法,加强各个环节的管理和监督制约,建立健全内控机制,形成有效防范风险的监控运行体系。 四、建立廉政风险防控责任制 要明确廉政风险点的防控责任,认真落实对每个廉政风险点的预防、监控和处置,对廉政风险动态监控和定期检查分析,做到岗位责任、分管人员、主管领导“三个明确”,层层抓好落实。 请各部门(单位)按照通知要求,扎实推进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认真填写廉政风险点排查情况表,由各部门(单位)负责人签字后,于6月7日前报纪委办(同时将电子稿发送至liuzw@wxit.edu.cn)。 附:廉政风险点排查情况表(参考样表) 党办、纪委办 2017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