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江苏省高校辅导员研究会征集高校辅导员工作案例的通知

发布者:李湘发布时间:2018-08-08浏览次数:1067

各分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结合全国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和《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令第43号)要求,切实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我省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进一步提高学生教育管理科学化水平,推进辅导员工作队伍专业化、专家化建设,研究探索新时期学生工作的特点、规律、途径和方法,总结与展示学生工作的理论与实践成果。根据上级通知要求,现面向各分院开展辅导员工作案例征集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高校专职辅导员

二、选题范围

围绕贯彻落实学生工作精细化的要求,针对大学生关注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开展释疑解惑和深度辅导,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学生工作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学风建设、学生就业与职业指导、困难生资助、校园文化建设、社会实践、网络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党团组织建设、学生突发事件处理及学生管理与服务育人等方面的成功个案。

三、案例撰写要求

1.案例要主题突出,观点正确,措施具体,方法科学,特色鲜明,分析深刻。案例须是辅导员亲身经历的典型个案,真实可信,不得杜撰和抄袭。

2.案例要采取一案一议的方式,具有针对性、操作性和实效性,对其他辅导员具有借鉴意义和推广价值。

3.为保护隐私权,案例中涉及的班级、姓名等信息,可用化名,但应标注明“化名”字样

4.每篇案例字数控制在1500字以内,主要结构应包括案例简介、案例定性分析、问题关键点、解决思路和实施办法、经验与启示、专家点评、作者简介七个部分,案例结构与格式要求见附件1及附件2

5.专家点评。专家应为高级职称或副处以上(含)、熟悉辅导员工作的学者、教师或者领导干部。

四、征集方式

1.各分院动员辅导员老师进行案例准备、申报,名额不限。

2.各申报人2018年9月18日前,将工作案例纸质版交至学生处,同时发送电子版,命名为“分院名称+辅导员名字+工作案例题目”。

3.学生处将组织专家对报送的辅导员工作案例进行遴选,评出校级一、二、三等奖。

4.学校评选的校级一等奖案例,报送至省高等教育学会辅导员工作研究委员会,进行更高层次的评选。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胡艳兰,联系电话:81838840

    附件:

    1.辅导员工作案例样本

    2.辅导员工作参考案例

                                        学生处

                                     2018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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