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李湘发布时间:2019-02-19浏览次数:397

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厅函〔2019〕1号)、《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苏教社政函〔2019〕6号),教育部决定启动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申报实行限额申报,我校限报1项。

二、申报资格与要求

本届评奖参评成果范围是2014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的下列成果:1.著作(含专著、编著、译著、工具书、古籍整理等);2.论文;3.咨询服务报告;4.普及读物。具体申报资格与要求,详见《成果奖实施办法》第十条的有关规定。

三、申报办法

申报者按要求填写、打印《申报评审表》(附件1),并将电子版发至邮箱。《申报评审表》启用2019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

纸质材料包括:《申报评审表》、申报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

各类材料报送要求:

1.《申报评审表》一式1份,A4纸双面打印。

2.申报成果

著作类、咨询服务报告类、普及读物类成果一式1份,须在封面右上角用不干胶加贴标签,标明申报高校、申报者和所申报的学科范围。

论文类成果一式1份(可用复印件),包含刊物封面、目录和版权页,附在《申报评审表》后统一装订。

3.相关证明材料

申报成果的相关证明材料统一装订在《申报评审表》后;论文类成果按《申报评审表》、成果、证明材料的顺序装订。

上交时间:因评审与公示需要,请于3月7日前提交材料。

上交地点:综合楼815

联系人:郝琦                  QQ:8787729

联系电话:内线8985            外线81838985

电子邮箱:haoqi@wxit.edu.cn

社会科学处

20192月19

 

 

附件1.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科)申报评审表.doc

附件2.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docx

附件3.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docx

附件4.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实施办法.docx

附件5.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答疑.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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