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把全国全省教育大会、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和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精神学习贯彻引向深入,推进全省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学生教育管理科学化水平,研究探索新时代学生工作的特点、规律、途径和方法,总结展示学生工作最新的理论与实践成果,经省教育厅同意,现面向全省高校开展辅导员工作案例征集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专职辅导员。
二、选题范围
围绕贯彻落实学生工作精细化、高效化的要求,针对大学生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释疑解惑和深度辅导,积极探索“三全育人”、疫情防控、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学风建设、就业与职业指导、资助、校园文化建设、社会实践、网络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党团组织建设、学生突发事件处理及学生管理与服务育人等方面的成功个案。
三、案例撰写要求
1.主题突出、观点正确、措施具体、方法科学、特色鲜明、分析深刻。案例须是辅导员亲身经历的典型个案,真实可信,不得杜撰和抄袭。
2.采取一案一议的方式,案例的处理办法应具有针对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具有借鉴意义和推广价值。
3.为保护隐私权,案例中涉及的班级、姓名等信息可用化名,但应注明“化名”字样。
4.每篇案例字数控制在1500字以内,主要内容应包括:案例简介、案例定性分析、问题关键点、解决思路和实施办法、经验与启示和专家点评,作者简介和证书邮寄地址附后(撰写要求及样本详见附件)。
5.专家点评部分由各高校负责落实。点评专家应熟悉辅导员工作并在案例相关领域有一定研究,且应具有高级职称或担任副处以上(含)职务。
四、征集方式
1.各分院动员辅导员老师进行案例准备、申报,名额不限。
2.各申报人于2020年9月18日前,将工作案例纸质版交至学生处,同时发送电子版,命名为“分院名称+辅导员名字+工作案例题目”。
3.学生处将组织专家对报送的辅导员工作案例进行遴选,评出校级一、二、三等奖。
4.学校评选的校级一等奖案例,报送至省高等教育学会辅导员工作研究委员会,进行更高层次的评选。
五、学生处联系人
胡艳兰,联系电话:81838840
附件:辅导员工作案例撰写要求及样本
学生处
2020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