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艺术学院关于江苏省“双师型”教师认定结果公示
发布日期: 2024-09-05 | 访问次数: 10 |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江苏省职业教育 “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指南(2024年)》(苏教办师函〔2024〕22号)的通知精神,按照《无锡职业技术学院“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修订)》要求,经个人申请、设计艺术学院“双师型”教师认定评议领导小组评审,现将我院江苏省“双师型”教师认定结果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9月5日至 2024年9月7日。
如有异议,请于2024年9月7日下午17:00前以书面形式向设计艺术学院“双师型”教师认定评议领导小组反映,联系人:周夏怡,电话:13093131019。
设计艺术学院“双师型”教师认定评议领导小组
2024年9月5日
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