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财经学院职称评审述职大会的通知

发布者:何新科发布时间:2015-04-09浏览次数:2929

兹定于324日下午13:00在太湖校区财经学院会议室(J2-408)召开财经学院职称评审述职大会,请全体教职工自带黑笔,准时参加。具体安排如下:


序号

时间

项目

内容

地点

1

324上午

展示材料

职称评审材料展示

会议室

J2-408

2

324下午13:00

职称评审

述职

述职顺序及拟申报职称:

1.吴明芳(正高级经济师)2.蒋宏成(副教授)

3.何新科(实验师)

4.余臻蔚(讲师)

会议室

J2-408


   注:

   1.申报高级职称述职,每人不超过8分钟

   2.申报中级职称述职,每人不超过5分钟


财经学院

2015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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