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使资助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真正实行阳光操作,确保各项资助政策和措施真正落实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上,根据学校有关规定,从即日起开展对我院2015—2016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申报同学提供贫困生材料,包括家庭调查表、家庭贫困证明和贫困生认定表。
2、各班级成立民主评议小组。
3、经民主评议小组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须在班级内公示三天,没异议后报财经学院学生办审核。
4、学院审核通过后的名单在院系范围内公示五天,无异议后报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5、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院系上报名单进行审核,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五天,无异议后确定最终名单。
6、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严格按照无锡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手册中相关要求进行。
7、各班级贫困生认定工作在9月20日前完成,贫困生认定相关材料以及财经学院2015-2016学年贫困生名单(EXCEL表)报财经学院学生办。
财经学院学生管理办公室
2015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