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精神,切实加强我校辅导员和班主任队伍建设,充分调动广大辅导员、班主任的工作积极和创造性,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进一步提升我校学生工作水平,现决定在我校范围内开展优秀辅导员、优秀班主任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13-2014年在岗从事我校辅导员、班主任工作的教师(连续工作满两年)。
二、评选条件:
1、优秀辅导员:
(1)坚持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能充分认识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将育人工作放在首位,严于律己,甘于奉献。
(2)热爱本职工作,责任性强,无工作责任事故;作风正派,办事公道,为人师表,得到广大学生的信赖和尊敬。
(3)具有较强的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能力,在提高学生的政治觉悟、道德水平、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等方面成绩显著。
(4)认真做好学生发展指导工作,组织学生开展各种健康有益的校园文化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在学生日常管理及服务工作中踏实严谨,所带班级在党团建设、校园文化建设、文明宿舍等方面表现突出,成绩显著。所负责学生违纪率在1%以下,无重大违纪事件和重大事故发生。
(5)积极开展谈心活动,经常下学生宿舍,关心学生的思想和生活,对学生生活中遇到的困难能认真对待,积极帮助解决。
(6)加强学生工作研究,本年度公开发表或撰写关于学生管理、资助育人等方面的论文不少于1篇。
(7)在2013-2014年度辅导员工作考核中达良好(及以上)等级。
2、优秀班主任:
(1)坚持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较强的组织观念,认真履行班主任职责,加强自身师德修养,以身作则,为人师表。
(2)积极协助院系辅导员做好学生日常教育管理工作,经常与学生、辅导员和其他任课老师沟通交流,掌握学生的思想、学习和生活情况。所负责班级学生违纪率在1%以下,无重大违纪事件和重大事故发生。
(3)积极开展谈心活动,主动关心学生,帮助学生改进学习方法,提高学习积极性,促进学生学业进步。在建设优良学风和班风方面成绩突出。
(4)在2013-2014年度院系班主任考核中曾获得A等(曾获C等的人员不得参加评比)。
三、优秀班主任、优秀辅导员评选名额:
机械学院3名,控制学院3名,物联网学院3名,管理学院2名,财经学院1名,汽车与交通学院1名,外语与旅游学院2名,艺术与设计学院1名。
四、产生办法:
各分院根据上述条件进行评选推荐,候选人填写《无锡职业技术学院优秀班主任、优秀辅导员推荐表》(见附件),分院将名单及推荐表报学生处审核公示,公示后报院领导审批。
五、上报材料及时间:
《无锡职业技术学院优秀班主任、优秀辅导员推荐表》及发表(撰写)论文的复印件于4月15日前报学生处。
(管理学院冯宗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