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宋晓明同志院内挂职锻炼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6-09-28
各部门:
为帮助新教师快速地站稳讲台,更好地熟悉并参与管理学院教学管理、学生管理等工作,更快地融入到学校的各项工作中去,经分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安排宋晓明老师在学院范围内进行挂职。
一、2016-2017-1学期挂职在学院办公室,2016-2017-2学期挂职在学院学生办公室。
二、采取行政坐班的形式。除正常的授课时间外,须按照校内行政人员作息时间上下班。
三、因公派或私事请假,提前一天向所挂职部门的负责人提出申请。
四、自挂职日开始,每满一年进行年度考核或挂职期满考核,由学院办公室组织实施。
管理学院
2016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