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发《无锡职业技术学院管理学院国(省)培项目资金使用办法(修订稿)》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07-03


管理20186


关于下发《无锡职业技术学院管理学院国(省)培项目资金使用办法(修订稿)》的通知

  

各部门:

为加强国(省)培项目资金管理,严格执行财务专款专用制度,参照无锡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培训资金使用办法(试行)相关政策规定,经管理学院全体教师讨论、教代会执委会会议审议、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特制定本办法。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无锡职业技术学院管理学院国(省)培项目资金使用办法( 修订稿 )

  

  

201873

主题词(省)培项目资金使用办法

分管校领导,纪委办,继续教育学院,财务处,审计处

附件:

无锡职业技术学院管理学院国(省)培项目资金使用办法

(修订稿)

  

为加强国(省)培项目资金管理,严格执行财务专款专用制度,参照无锡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培训资金使用办法(试行)相关政策规定,经管理学院全体教师讨论、教代会执委会会议审议、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特制定本办法。资金使用范围主要包括专家讲座费、工作人员劳务费、需要开支的其他费用等。

一、专家讲座费发放标准

1.校内专家:正高职称最高不超过500/学时;副高职称及以下最高不超过400/学时。

2.校外专家:正高职称(或单位正职)最高不超过800/学时;副高职称(或单位副职)最高不超过500/学时(副教授原则上应为博士)。交通费、住宿费自行承担。

3.半天讲课按4学时计算。

4.特殊情况应由项目负责人事先书面向学院领导报批。

二、工作人员劳务费

1.主持人:校内每场讲座安排一位主持人,支付标准为100/场。

2.活动负责人:校外活动负责人支付标准为150/半天。

3.顶岗实习指导教师:支付标准为300/天。

4.日常管理员:支付标准为200/·天。

三、管理费

1.申报费:成功申报国(省)培项目,新项目发放申报津贴费3000/项、老项目发放申报津贴费2000/项。

2.项目负责人费:项目负责人必须认真做好报名工作,参加人员应不低于下达任务数的80%,并做好培训期间的日常管理和组织工作;达到或超过指标的80%的,按100/学员的标准发放项目负责人费(顶岗班系数为1.3);未达到80%的,减半发放。

3.参与项目管理的有关管理人员按项目负责人费的30%50%发放管理费。

4. 项目如需要设置班主任,应由项目负责人事前提出申请,报学校分管领导及继续教育学院审批。班主任费按照800/项目发放。

5.交通费、通讯费:参与项目管理的人员按200/人分别发放交通费、通讯费补贴(顶岗班系数为1.5)。

6.国(省)培项目的办公用品、租车费等其他开支以财务处认可的发票实报实销。

7.顶岗实习企业指导费按校企合作协议支付。

四、学员补贴

1.顶岗班(四周)学员每人发放100元的交通卡;培训结束,交通卡交回各项目组负责人保管。

2.学员食宿补贴参照江苏省教育厅国(省)培项目标准执行。

五、校内教师讲课费税费由教师自行负担,校外教师讲课费税费由项目负担。

六、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无锡职业技术学院管理学院国(省)培项目资金使用办法(试行稿)》(管理20159)同时废止。

七、本办法解释权归管理学院。

  

2018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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