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2018〕6号
关于下发《无锡职业技术学院管理学院国(省)培项目资金使用办法(修订稿)》的通知
各部门:
为加强国(省)培项目资金管理,严格执行财务专款专用制度,参照无锡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培训资金使用办法(试行)相关政策规定,经管理学院全体教师讨论、教代会执委会会议审议、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特制定本办法。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无锡职业技术学院管理学院国(省)培项目资金使用办法( 修订稿 )
2018年7月3日
主题词:国(省)培项目资金使用办法
抄送:分管校领导,纪委办,继续教育学院,财务处,审计处
附件:
无锡职业技术学院管理学院国(省)培项目资金使用办法
(修订稿)
为加强国(省)培项目资金管理,严格执行财务专款专用制度,参照无锡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培训资金使用办法(试行)相关政策规定,经管理学院全体教师讨论、教代会执委会会议审议、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特制定本办法。资金使用范围主要包括专家讲座费、工作人员劳务费、需要开支的其他费用等。
一、专家讲座费发放标准
1.校内专家:正高职称最高不超过500元/学时;副高职称及以下最高不超过400元/学时。
2.校外专家:正高职称(或单位正职)最高不超过800元/学时;副高职称(或单位副职)最高不超过500元/学时(副教授原则上应为博士)。交通费、住宿费自行承担。
3.半天讲课按4学时计算。
4.特殊情况应由项目负责人事先书面向学院领导报批。
二、工作人员劳务费
1.主持人:校内每场讲座安排一位主持人,支付标准为100元/场。
2.活动负责人:校外活动负责人支付标准为150元/半天。
3.顶岗实习指导教师:支付标准为300元/天。
4.日常管理员:支付标准为200元/人·天。
三、管理费
1.申报费:成功申报国(省)培项目,新项目发放申报津贴费3000元/项、老项目发放申报津贴费2000元/项。
2.项目负责人费:项目负责人必须认真做好报名工作,参加人员应不低于下达任务数的80%,并做好培训期间的日常管理和组织工作;达到或超过指标的80%的,按100元/学员的标准发放项目负责人费(顶岗班系数为1.3);未达到80%的,减半发放。
3.参与项目管理的有关管理人员按项目负责人费的30%~50%发放管理费。
4. 项目如需要设置班主任,应由项目负责人事前提出申请,报学校分管领导及继续教育学院审批。班主任费按照800元/项目发放。
5.交通费、通讯费:参与项目管理的人员按200元/人分别发放交通费、通讯费补贴(顶岗班系数为1.5)。
6.国(省)培项目的办公用品、租车费等其他开支以财务处认可的发票实报实销。
7.顶岗实习企业指导费按校企合作协议支付。
四、学员补贴
1.顶岗班(四周)学员每人发放100元的交通卡;培训结束,交通卡交回各项目组负责人保管。
2.学员食宿补贴参照江苏省教育厅国(省)培项目标准执行。
五、校内教师讲课费税费由教师自行负担,校外教师讲课费税费由项目负担。
六、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无锡职业技术学院管理学院国(省)培项目资金使用办法(试行稿)》(管理〔2015〕9号)同时废止。
七、本办法解释权归管理学院。
2018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