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江苏省财政厅联合发布了《关于公布省第一批公共机构能效领跑者的通知》(苏事管〔2018〕28号)。全省56家单位成为省第一批公共机构能效领跑者。我校获得了江苏省“公共机构能效领跑者”称号。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十三五”节能减排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政发〔2017〕69号)提出的在全省公共机构遴选能效领跑者的要求,根据《关于做好“江苏省第一批公共机构能效领跑者”遴选工作的通知》(苏事管〔2017〕72号),按照“节能基础好、兼顾不同类型、示范引领性强”的原则,2018年底前,在已获得“江苏省公共机构节能示范单位”称号的公共机构中遴选公共机构能效领跑者。
我校自开展“公共机构能效领跑者”创建遴选工作以来,在校领导的高度重视支持下,对照考核评价标准,从节能目标、组织领导、制度建设、节能管理、应用节能新技术新产品或进行节能改造和宣传培训等方面着手,明确分工,落实工作目标责任,推进遴选建设工作。我校顺利通过了申报、创建、市级初检、省级现场复核、公示等环节,最终以107.5分(满分110分)的成绩通过省管局的验收,被确认为江苏省第一批“公共机构能效领跑者”。
我校将围绕学校“十三五”规划,提高学校的能源管理水平和能源利用效率,大力发挥“行为示范”的作用,努力建设绿色低碳美丽校园。(撰稿:丁尤蓉;审核:毛龙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