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学院举办“宪法宣传周”法官进校普法活动

发布者:发布时间:2024-12-06浏览次数:10

今年124日是第十一个国家宪法日,121日至7日为 “宪法宣传周”。为引领学生深入领会宪法精神,增强法治观念,更好尊法学法守法用法,马克思主义学院于125日下午在厚德楼一楼报告厅举办了“宪法宣传周”法官进校普法活动,活动由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总支书记赵后起主持,来自控制技术、供热空调、智能网联等专业的150余名同学和马克思主义学院部分老师参加了活动。

本次活动邀请了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官、市关工委法治报告团成员杜凤君为大家作法治讲座。杜法官以“与法同行‘典’亮青春——从司法案例解读我们在家庭、社会生活中的权利与义务为主题为同学们介绍了总则编中对民法典基本原则、民事主体、民事法律行为等的规定,并以案释法,为同学们详细讲述了婚姻家庭编、继承权编、人格权编、侵权责任编等与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条规,还特别结合校园生活,以体育竞技活动受伤产生的法律纠纷等为例向大家生动诠释了校园维权需注意的事项,引导大家要运用法律思维解决法律问题。最后,杜凤君告诉大家,法律是最低的道德要求,学法是人生的必修课,用法是平安的护身符。她的讲述内容严谨、案例丰富,使同学们深入地理解了我国民法典的立法意义与主要内容。

民法典是以宪法为立法依据展开的民事法律制度体系,同时民法典又通过自身特有的原则、制度和规范规则实施宪法有关规定。通过本次活动,同学们不仅走近了民法典,也更好地理解了宪法的原则与精神。控制24321班吉雨艺同学说:“下午我们参加了民法典讲座,法官指出,民法典不仅是法律条文的集合,更是社会文明进步的体现,它涵盖了从个人权利到财产关系的各个方面,是每个公民都应了解和遵守的法律规范。我深刻体会到,民法典不仅为我们提供了行为的规范,更为我们指明了权利的边界。” 供热空调24321班肖琪同学说:这次讲座让我更加理解了民法典中强调的人文关怀精神。它不是一部冰冷的法律文本,而是一种对人性尊重和保护的体现。这让我认识到,在一个法治社会里,每个人的权利都得到了平等对待,而这也正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

(马院  撰稿:赵后起;摄影:李尧;审核:宋瑞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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