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清明节”期间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16-03-30浏览次数:1225

各部门:

春季来临,天气转暖,清明假期在即,是户外活动的好时节,也是各种安全事件的多发期。为了进一步做好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确保广大师生员工过一个平安、愉快的假期,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部门要在放清明节前对师生员工进行一次认真全面的安全教育,突出旅游安全、交通安全、饮食卫生安全。各二级学院要教育学生合理安排假期,不参加可能危及自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的活动,提醒学生在回家和返校、外出途中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注意交通和个人物品携带的安全,强化学生安全意识,提高学生自我防范能力。

  2、切实加强学生外出游玩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对学生的外出活动,要以安全、就近为原则,大学生出游要结伴同行,地势险峻或安全措施不落实的地方不得前往。原则上不组织学生集体外出春游活动,如有特殊情况需要组织的,要严格执行审批和备案制度。

  3、放假前,各部门对所在的办公室、教室、宿舍、食堂、重要防范部位等场所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清理和安全检查,存放电脑和贵重仪器设备房间的管理要落实到人;学生宿舍严禁私拉乱接电线和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严禁在床上充电等,如发现隐患立即报告,及时整改。

  4、严禁乘坐非法载客的社会车辆,增强保护意识。

  5、各部门人员在离校前,要关掉所有的电器设施、设备电源,关好窗、锁好门,确保学校财产免受损失。

  6、后总要做好食品卫生安全工作,严把食品采购关、烹饪关、餐具卫生关,确保节日期间的饮食安全。

  7、校园内各商业网点在假期中要落实防火、防盗措施,不得存放现金和贵重物品。

  8、后勤处要对校内施工单位进行假期安全教育,强化安全防范意识,建筑工地的施工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安全生产。

  9、各二级学院辅导员、班主任老师要注意及时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沟通信息,掌握情况,防止学校与家长对学生两头失控。留校的学生宿管办要加强管理,认真排查晚归、夜不归宿同学。

  10、清明节期间,学校值班人员和各点安全执勤管理保安人员要严格按照规定,做到值班准时到位,各点人员外出要请假,不得擅离职守。值班人员要检查巡视到位,认真做好检查记录,相互交接明确。

  11、严格执行进出登记制度,防止校外闲散人员进入校园和宿舍区。节日期间凡组织教师、学生活动必须向上级部门报告。放假期间,发生校园安全事故第一时间向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按应急预案迅速妥善处置。


保卫部(处)

2016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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