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奋斗的青春最美丽”主题系列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钱燕发布时间:2014-10-15浏览次数:1294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根据团省委相关工作精神,切实做好我校大学生思想引领与成长服务工作,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组织开展“奋斗的青春最美丽”主题系列活动,具体活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围绕学校团委2014年工作要点,全面推进大学生素质教育,引导广大青年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努力做到永远热爱伟大的祖国、永远热爱伟大的人民、永远热爱伟大的中华民族,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和制度自信。坚持课内课外结合,校内校外结合,突出活动主题,创新活动载体,大力开展丰富多彩、生动活泼、富有实效的主题教育,全面提高我院广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提高素质教育成效。

二、活动内容

(一)“奋斗的青春最美丽——记忆中的光辉岁月”我校退休教师访谈活动

    各分团委结合本院系实际情况,联合各二级关工委,邀请3-5位我校退休教师作为活动嘉宾,至少开展1场访谈、座谈、宣讲等活动,让老教师们与广大青年学生面对面交流,讲述自己奋斗的青春,让同学们了解我校建设历程,感受艰苦奋斗的精神,从而激励自我,树立目标,积极进取。

    请各分团委、各院系关工委认真做好活动筹备与策划工作,积极联系校团委、校关工委落实相关工作,并于11月10日之前完成本院系的访谈活动,并将活动照片(3-5张)和《“奋斗的青春最美丽——记忆中的光辉岁月”活动记录表》发送至团委联系人邮箱。

团委联系人:肖联系电话:18800560191

团委联系人邮箱:1425109532@qq.com

(二)“奋斗的青春最美丽——我的青春故事”大学生成长故事会

    分团委要充分利用校内各类媒体渠道,广泛开展优秀青年的推荐和选拔,通过自荐、联名推荐、网络海选、组织推荐、公开展示、师生联评等方式,在选拔好优秀典型的同时,大力营造浓烈的校园氛围。选拔优秀典型时,要注重选拔学习学业、践行核心价值观、创新创业、参与“三走”活动、奋进自强、志愿公益等方面的典型个人或集体;每场活动邀请3-5位优秀学生作为嘉宾,其中须包含2名学生党员,其他参与嘉宾可以是在校大学生、也可以是毕业5年以内的优秀毕业生。对于各院系推荐的优秀学生典型,校团委将进行统一表彰激励,授予2014年“校园青春榜样”荣誉称号。各分团委至少组织1场成长会,邀请身边的优秀大学生与同学面对面交流,与同学分享讲述自己的成长故事,引领广大同学树立自信,奋发进取。

    请各分团委认真做好活动筹备与策划工作,提前与组织部联系确定参与活动的优秀学生党员人选,于10月25日之前做好“青春榜样”推荐、选拔工作,并将《2014年“青春榜样”推荐表》以及各学生典型的个人生活照发送至团委联系人邮箱;各院系举办的“我的青春故事”现场活动与11月25日之前完成,并在现场活动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将活动照片(3-5张)和《“奋斗的青春最美丽——我的青春故事”活动记录表》发送至团委联系人邮箱。

团委联系人:张文仪联系电话:18800560186

团委联系人邮箱:876153077@qq.com

组织部联系人:刘战伟联系电话(内线):8831

(三)“奋斗的青春最美丽”——纪念“一二九”运动大合唱比赛

    为了弘扬当代大学生的爱国主义精神,培养同学们的团结协作能力,展示班级最佳精神风貌。校团委、大学生艺术团负责组织纪念“一二九”运动大合唱比赛。主要比赛环节有:各院系组织各2014级新生班进行初赛;学校团委、大学生艺术团组织校级复赛、决赛。具体活动方案另行通知。

三、工作要求

1、各分团委要高度重视主题系列活动,发挥广大同学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精心策划,认真组织安排,切实将活动细化、落实,根据各项活动要求及时制定具体的活动开展方案。

2、各分团委要发挥优秀学生的典型示范效应和各类团学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把学生的热情引导好,让学生在组织中参与,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3.各分团委要根据活动要求注重活动宣传报道,并做好活动资料的记录、整理、上交与展示工作。活动开展情况、活动内容(包括文字资料、图片影像资料等)按照各版块活动节点,及时主动上报团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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