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专转本”自主招生推荐工作的实施方案

发布者:高娜娜发布时间:2015-01-12浏览次数:1356

各院系: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校“专转本”工作,扩大高校招生自主权,引导高职院校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完善学生综合考评制度,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苏教学[2014]13号《关于做好2015年普通高校“专转本”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通知》的文件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及条件

(一)选拔对象为列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经省招生部门按规定程序正式录取的应届毕业生(在籍在校的2012级学生),经我校推荐均可参加普通高校“专转本”选拔。

(二)报名条件

1.思想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所学专业符合接受高校试点专业要求;

3.各科学习成绩优秀,核心课程学业考试成绩在同年级同专业排名前20%以内,无补考课程;
4.德智体全面发展,综合素质优良,学生综合测评成绩在同年级同专业排名前20%以内。
5.在校学习期间无违法违纪处分记录。

二、接收院校和试点专业

普通高校“专转本”自主招生接收院校为普通公办高校。今年确定南京晓庄学院、苏州科技学院、盐城工学院、淮阴工学院、徐州工程学院5所院校开展自主招生试点工作。

三、推荐、报名和审核

(一)推荐名额

根据省教育厅下达的推荐计划,今年我校共有42个推荐名额(见附件2)。

(二)推荐程序

1.在考生自愿报名的基础上,经班主任、辅导员推荐。院系初审后上报学校,由学校审定推荐名单;

2.学校确定推荐名单后,将张榜公示5天,同时报省教育考试院网上公示。

(三)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自愿填写《推荐报名表》(见附件3),考生须对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因个人原因填报的不真实或误报信息对推荐产生的不利影响,由考生本人负责。报名阶段学生先上交一份推荐表另附成绩单,经评选后最终推荐学生上交推荐表一式两份并贴好照片,随表另加附一张照片。注:推荐表统一电子版打印

推荐表填报时间:2014年12月29日—2015年1月6日,网报时间2015年1月7日-1月9。每名学生只能填报一所本科院校的相关专业及是否服从其它专业志愿。报名表由各院系汇总后于2015年1月6日交至学生处,同时一并填写《“专转本”自主招生推荐报名表汇总》电子档(见附件4),1月6日前发至学生处丁老师。

特别提醒:推荐考生仍可按规定报考经全省统考录取的公办院校和民办院校两个批次的志愿,但推荐考生一经自主招生学校提前录取,就不能再参加全省统考。

四、考试

(一)考试由各接收院校自主组织考试,按照向社会公布的考试录取章程进行选拔并承担相应责任。接收院校于12月29日前通过学校网站等载体向社会公布经省教育厅审核后的考试录取章程,相关要求在考试录取章程中明确告知。
  (二)考试科目
  专业理论考试与面试。考试内容由接收院校在考试录取章程中公布。
  (三)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统一为2015年3月7日,考生于3月6日下午13:30—18:00到接收院校领取准考证,并缴纳考试费。
  (四)考试费标准
  根据省财政厅、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每位考生报名费10元,考试费每科45元。
五、录取

录取工作由接收院校负责,在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本着德、智、体全面衡量的原则,制定录取办法。各高校按考试累计总分从高到低顺序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于3月29日前报省教育厅高校学生处审核后确定录取名单,并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省教育考试院打印录取名册,学校发录取通知书。

六、优先录取政策
  学生在校期间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专业技能大赛,全国比赛前二十名或二等奖及以上获得者、省级比赛前十名或一等奖获得者,且获得参加选拔资格的学生,接收院校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学生获奖证书和相关文件复印件加盖学校印章后报送各接收院校。
七、转入和培养

(一)“专转本”学生统一转入本科三年级学习。
  (二)省教育厅对录取结果进行审核和注册,并办理相关学籍变更手续。
  (三)“专转本”学生学费与接收院校同专业学生实行相同标准。
  (四)接收院校根据“专转本”统一考试录取和自主招生情况,统一编班,确定培养目标和培养要求,做到统一制定和实施教学计划、统一组织教学、统一进行教学评价,确保人才培养质量。

八、学籍管理与就业
  (一)“专转本”学生,由推荐院校和接收院校按照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转出和接收手续。
  (二)“专转本”学生不得转专业和转学。
  (三)“专转本”学生除国家和省有明确规定的,享受与转入学校本科生同等待遇。“专转本”学生毕业证书内容要按照国家规定填写。
  (四)“专转本”学生毕业时,按国家有关本科毕业生的就业政策执行。

九、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学校成立“专转本”自主招生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各院系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专门机构,配备专门人员,做好“专转本”各个环节的工作;

(二)制定周密方案。各院系在学校文件的统一要求下,要结合本院系实际,制定详细的“专转本”工作组织实施方案,做到标准明确,条件公开,程序规范、过程透明,手续完备,确保学校此项工作顺利开展;

(三)严格责任追究。各院系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阳光工程”,坚持标准、严格选拔,坚决杜绝各类不正之风,凡在组织报名过程中违犯规定,一经查实,严格追究有关当事人的相关责任。

 

学生处

20141225

 

附件.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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