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党工委、各党总支、各直属党支部、学工部、工会、团委:
为进一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身边的先进榜样引领师生员工奋发向上、崇德向善,扎实推进我校精神文明建设和各项事业更好发展,现就今年三季度善行义举榜上榜人物评选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上榜人物评选内容
1、助人为乐。主要评选帮助他人、乐善好施、热心公益、志愿服务、民族团结、和谐友善、文明礼貌等方面突出的先进典型。
2、见义勇为。主要评选爱国爱校、舍己救人、勇斗歹徒、抗险救灾、维护秩序、无偿献血、顾全大局等方面突出的先进典型。
3、诚实守信。主要评选诚信执教、诚信学习、诚信服务、清正廉洁、拾金不昧、信守承诺、遵纪守法等方面突出的先进典型。
4、敬业奉献。主要评选热爱本职、勤劳节俭、钻研业务、好学上进、克己奉公、办事公道、服务师生、保护环境、爱护公物、打扫卫生等方面突出的先进典型。
先进典型的事迹可以是当季发生的,也可以是当季发现而长期存在的。
二、上榜人物评选范围
可以是全校师生员工,也可以是在校内工作的其他人员;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集体;事迹可以是校内的,也可以是校外的。
三、上榜人物评选时间和程序
1、9月16日至25日,由个人、集体自荐,同事、同学等推荐,班级、团支部、工会小组、党支部(党小组)等组织举荐,可从网上下载学校善行义举榜上榜人物事迹申报表(附后)填写相关内容,对主要事迹应围绕一个主题,表述具体、准确、清楚,可量化的内容尽量量化,切忌面面俱到、笼统抽象、含糊不清,然后学生、教职工个人或集体的自荐、推荐表分别报给所在单位分团委、分工会,班级、团支部、工会小组、党支部(党小组)的举荐表则对口报给所在单位学生办、分团委、分工会、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机关党工委。在校工作的其他人员交给归口部门。
2、9月28日至30日,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机关党工委召开由党支部(党小组)、分工会、学生办、分团委等组织负责人和辅导员参加的评议会,集中对自荐、推荐、举荐的上榜个人或集体申报表中的事迹认真进行审议评比,然后择优推举出上榜候选人或集体,由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机关党工委签署意见并盖章后交校文明办(党委宣传部)。各归口部门对在校工作的其他人员申报表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盖章后,直接交给校文明办;归口部门也可对在校工作的其他人员直接填表推荐。
3、10月8日至9日,校文明办对各单位、归口部门所推荐的上榜候选人或集体进行汇总、遴选后提交校文明单位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审批。10月12日至13日,校文明单位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上榜名单。10月中旬,三季度善行义举先进个人或集体在J4大厅宣传橱窗张榜公布,并对上榜人物或集体进行奖励。
四、评选工作要求
1、切实加强领导。希望机关党工委、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学工部、工会、团委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切实做好今年三季度善行义举榜上榜人物评选活动的宣传发动工作,使全校师生员工及所有在校工作的其他人员都热情关心、积极参与这项活动。
2、抓好宣传引导。机关党工委、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学工部、工会、团委不仅要认真发动师生员工充分发掘善行义举的先进典型,而且要通过多种方式宣传上榜人物的先进事迹,用身边的榜样引导党员干部和师生员工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努力争做好人好事、争当先进典型,在全校形成奋发向上、崇德向善的浓厚氛围,着力弘扬主旋律、汇聚正能量、树立新风尚,为建设高职名校、高峰学校,争创无锡市文明单位、江苏省高等学校和谐校园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