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我校2015—2016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通知

发布者:钱燕发布时间:2015-09-16浏览次数:929

各院系:

为做好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使资助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真正实行阳光操作,确保各项资助政策和措施真正落实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上,根据学校有关规定,从即日起开展对我校20152016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各院系、班级成立民主评议小组。

2、经民主评议小组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须在班级内公示三天,没异议后报院系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3各院系对各班级上报名单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的名单在院系范围内公示五天,无异议后报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4、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院系上报名单进行审核,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五天,无异议后确定最终名单。

5、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严格按照无锡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手册中相关要求进行。

6、这次认定工作包括2015级新生在内。

7、本科学生中贫困生的认定工作按《江苏大学无锡机电学院学生手册》中相关条例进行。

8各院系贫困生认定工作在925前完成,2015级新生认定工作可延迟至1016完成。各院系将认定的贫困生名单上报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生处)审核。

 

        无锡职业技术学院

2015915

贫困生认定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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