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无锡职业技术学院2016届优秀毕业生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徐锋发布时间:2016-05-10浏览次数:1512

 院系

2013级学生自入校以来,刻苦学习文化知识,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努力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和能力,在思想品德、专业学习等方面取得了显著进步,涌现出一批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根据学相关规定,决定表彰一批优秀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优秀毕业生评定参考标准:

1、思想上积极要求进步,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校纪校规,起到模范带头作用,自觉遵守国家的就业政策,正确处理好就业的有关问题。

2、在校期间二次(含二次)以上被评为学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

3、在校期间综合排名在班级名列前十名以内。

4、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为优良。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各项公益活动,身体健康。

6、对于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二等奖及以上奖项的同学,申报优秀毕业生,不占用班级相应的名额。

二、评选比例:以班级为单位进行评选,评选比例原则上不超过班级学生数的5%

三、评选截止时间:各分院汇总名单及优秀毕业生申报审批表2016年5月25日前交学生处。

四、奖励办法:被评为优秀毕业生的学生,学校将在毕业典礼上进行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

                   学生处

                     2016510

 

附件1:优秀毕业生申报审批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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