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2017-2018学年国家助学金指标已经下达,现开始进行国家助学金的评审工作,请各班按照《汽车与交通学院国家助学金评审细则》组织评审。
1、各班分配指标
请各班按照国家助学金分配名额进行评审。
见《汽车与交通学院国家助学金评审细则》(附件2)
3、评审时间
各班于10月31日前将班级公示无异议的国家助学金申请人申请表上交各年级辅导员处。申请表格见附件1。
4、申请、审核及信息录入
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学生,须认真填写《国家助学金申请表》报所在班级,班主任对提交申请的同学进行初步资格审查,排除不符合申请条件者并告知本人,以此为基础确定正式申请学生名单。之后按照学校分配的国家助学金名额,根据申报学生的家庭经济、思想品德、学习生活、遵守校纪校规等情况组织评审,确定拟资助对象名单及资助档次(资助档次可分2000—4000三档,总经费不能突破学院下达的指标,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原则上按4000元档评定,但如果建档立卡学生在班级贫困生评议的过程中贫困程度排名靠后则另行考虑),汇总后报年级辅导员,年级辅导员审核无误后报学工办主任或高娜娜老师。 辅导员将对各申请人信息进行复核、公示,无异议者组织申请学生进行申报学生个人信息录入。
汽车与交通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7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