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的通知》(苏财教〔2022〕98号)和《无锡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锡职院学〔2021〕24号)文件精神,为扎实做好2022年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确保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切实得到资助,现将有关评审事项通知如下:
1.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为我校2022年认定的在校在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各学院要按照学校分配的国家助学金名额(学校根据本年度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数确定),根据申报学生的家庭经济、思想品德、学习生活、遵守校纪校规等情况组织评审,确定拟资助对象名单及资助档次(资助档次可分2300、3300、4300三档;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按4300元档评定),报学生工作处。学生工作处对学院上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报校学生资助管理领导小组审批通过后正式确定资助学生名单和资助档次。资助经费分秋、春两学期发放。
3.各院系于11月14日前完成评审工作,并把国家助学金资助学生情况汇总表(纸质版及电子版)报学生处审核公示。
学生工作处
2022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