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的通知》(苏教师函〔2023〕31号)精神,按照《江苏省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标准(试行)》要求,经个人申请、汽车学院“双师型”认定评议领导小组审核,现将汽车学院江苏省“双师型”教师认定结果予以公示。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24年9月2日-5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双师认定评议领导小组反映。
组长邹 晔 :联系电话:0510-81838767,电子邮箱:zouy@wxit.edu.cn。
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
2024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