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党工委、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无锡市委组织部关于《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召开2020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几个问题的通知>的通知》(锡组通〔2020〕57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校2020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高质量开好2020年度组织生活会和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对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提升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落实好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教育工委各项工作要求,高质量推进国家“双高校”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机关党工委、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将开好2020年度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强化责任担当,认真研究谋划,精心安排部署,确保组织生活会开出高质量,开出新气象。
二、方法步骤
(一)认真组织学习,打牢思想基础
党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前,要充分利用党组织统一活动日,采取领学宣讲、党课辅导、交流讨论等方式组织党员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表彰大会、纪念中国人民志愿军抗美援朝出国作战70周年大会、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视察江苏重要讲话以及对教育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学习党章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关于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的意见》等,组织集中观看江苏先锋网视频《战“疫”先锋》、无锡市委组织部网站视频《锡城战疫党旗红》。通过集中学习,引导党员加深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领会,加深对“十四五”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的了解,加深对党中央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有关要求的把握,为开好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打牢思想基础。对因身体,外出等原因不能参加集中学习的党员,党支部要向他们传达相关要求,提供必要的学习材料。
(二)普遍开展谈心谈话,深入查摆问题
党支部委员会要对照党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对照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部署要求和专项整治、巡察等情况,对照师生员工的期待,查摆存在问题和不足,尤其是在发挥政治功能和组织力方面还有哪些差距,工作中是否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问题,可采取适当方式听取党员干部群众、工作服务对象的意见建议,要列出问题清单,集体研究会诊。组织党员对照合格党员标准、对照入党誓词、对照身边先进典型,联系实际进行党性分析,查找在政治、思想、学习、工作、能力、作风等方面的问题和不足。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要开展谈心谈话,坦诚交流,沟通思想,指出存在问题、交换意见建议。党支部书记要重点同新发展党员、新转入党员、流动党员、生活困难党员、年老体弱党员、受到处分处置党员谈心谈话,征求对党支部的意见建议,有针对性地做好党员思想政治工作。
(三)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做好民主测评
要遵循“团结——批评——团结”方针,组织党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打扫思想政治灰尘,增强党支部和党员依靠自身力量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党支部书记要代表党支部委员会向党员大会述职,报告一年来党支部工作,通报党支部委员会查摆问题情况,并请党员进行评议。党员对党支部委员会的工作、作风进行评议,填写《党支部班子民主评议表》(附件1)。评议结果作为上级党组织考核党支部班子的重要依据。党员在党员大会或者党小组会上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民主评议党员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的程序,对党员进行评议,并填写《党员民主测评表》(附件2)。党支部委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一般采取党支部委员会方式进行,也可在党员大会或者党小组会上结合个人自评、党员互评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要联系具体人具体事、有什么问题就说什么问题,不讲空话套话,不搞一团和气。党支部书记和党支部委员在批评和自我批评中,要起到带头示范作用。党员领导干部要以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或者党小组组织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四)客观公正作出评定,用好评议结果
党支部委员会或者党员大会要综合分析党员日常表现,结合民主测评情况,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种等次,实事求是地对每名党员提出评定意见并向本人反馈,同时填写《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附表3)报二级党组织。二级党组织对支部报送的评议结果进行审议,对评议过程不规范、评议结果不严肃的要严格进行调整。汇总后连同每名党员的《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一并报党委组织部审查备案。
评定为“优秀”的比例一般不超过党员总数的三分之一。要用好评定结果,对评为“优秀”的党员进行褒奖,上级党组织开展党内表彰一般应从中遴选;对评为“合格”的党员肯定优点,提出希望和要求;对评为“基本合格”的党员要指出差距,帮助改进提高;对评定为“不合格”的党员,要立足教育转化,按照规定办法和程序作出组织处置。预备党员可参加民主评议,但不评定等次。
(五)制定措施,扎实抓好整改
针对查摆和评议出的问题,党支部委员会要列出整改清单,明确整改事项和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党员要作出整改承诺。整改清单和整改承诺要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党支部委员会整改清单以及党员民主测评结果要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党支部书记是党支部委员会整改第一责任人,向上级党组织和党员大会述职时,要报告整改落实情况。对整改敷衍应付、党员群众不满意的,上级党组织要及时批评纠正。党支部要履行直接教育管理监督党员责任,督促党员承诺践诺,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三、 时间安排
各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要在3月底前完成。具体召开会议时间由各党支部与机关党工委、党总支商定,报党委组织部。
四、有关工作要求
(一)认真履行职责。各二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各党支部主要负责人要站在“党要管党,从严治党”高度,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精心组织安排,有序推进落实。组织部门将组织力量,沉到一线督查指导,深入党员群众了解实际效果;各党总支要认真履行对所属党支部开展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指导和监督,要派人列席指导所属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及时掌握有关情况并进行点评;党支部要认真履行具体组织该项工作的责任。
(二)扎实推进。严格规范流程,注重教育反思,让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成为学校事业发展,党员不断进步的助推器。各支部要结合实际、统筹安排,认真开展,做好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有关会议记录,认真填写《党支部标准规范化建设指导手册》。各党总支要及时对会议记录等进行审阅,对没有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等不符工作要求的,要责成党支部及时整改。要防止和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要求党支部搞工作方案、征求意见表、总结报告等材料,不要求党员撰写个人发言材料,不搞“痕迹管理”。
(三)及时总结报告。各基层党支部要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开展情况和民主评议党员评定结果。各党总支于2021年3月31日前将《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附件3)和《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情况统计表》(附件4)报送校党委组织部黄建彬老师。
党委组织部
2021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