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我院被教育部确定为首批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为进一步探索人才选拔新路,深化招生录取制度改革,选拔具有突出特长或综合素质好的优秀人才,根据教育部精神,经江苏省教育厅批准,2008年我院将在去年单独招生试点工作的基础上继续进行单独招生工作。
一、招生对象
已参加2008年我省高考报名,且学业水平必测科目均达到C等以上(技术合格)的普通类考生(已参加06-07年高考综合考试的往届生除外),以及符合上述条件的艺体类兼报普通类的考生。
二、招生范围
江苏省
三、招生专业、人数
序号 | 专业名称 | 学制 | 学费 (元/年) | 总计划 | 科类(高考选测 科目要求) |
1 | 数控技术 | 3年 | 4140 | 46 | 自然科学专业类 (物理) |
2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3年 | 4140 | 46 | |
3 | 材料成型与控制技术 | 3年 | 4140 | 46 | |
4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3年 | 4140 | 46 | |
5 |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 3年 | 4140 | 46 | |
6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3年 | 4140 | 47 | |
7 | 汽车检测与维护技术 | 3年 | 4140 | 46 | |
8 | 市场营销 | 3年 | 4140 | 46 | 人文社会科学专业类 (历史) |
9 | 物流管理 | 3年 | 4140 | 46 | |
合 计 | 415 |
四、报名及志愿填报办法
(一)报名
1、报名形式: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现场报名+现场确认。
符合条件的考生可采取学校推荐或本人自荐的方式提出申请,考生可以网上报名,也可以携带相关证件和资料来院现场报名并填报志愿。报名时,考生须如实提供其2008年普通高考考籍号,学院将依据考籍号与省考试院进行比对,审核考生资格。
2、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
现场报名时间:
报名截止时间:
3、报名考试费:138元。交通,食宿自理。
4、现场确认地点:无锡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无锡市高浪路1600无锡职业技术学院J3-110室。
(二)现场确认
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学院招办确认,并交纳报名考试费。确认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按要求填写的《无锡职业技术学院2008年单独招生申请表》,申请表可从学院网站上下载或到学院索取;
2、学业水平必测科目等次证明材料(A4纸)。今年重考的合格考生可以先报名后提供证明材料;
3、中学阶段主要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A4纸);
4、证明考生具有突出才能的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A4纸),以及作品;
5、近期免冠一寸彩照五张;
6、身份证原件、复印件(A4纸);
7、申请政策加分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A4纸)。
提交的材料及填写内容必须准确真实,如有差错或弄虚作假,责任自负。
如考生本人因故不能到现场确认,可由家长代其确认。除按要求提供考生材料和交纳费用外,还须提供家长身份证及复印件(A4纸)、考生身份证复印件(A4纸)和考生委托书。考生委托书在其身份证复印件背面书写。
如中学统一组织报名,可由学校派老师统一办理确认手续。除按要求提供考生材料和交纳费用外,还须提供学校介绍信、教师身份证及复印件(A4纸)、考生身份证复印件(A4纸)和考生委托书。考生委托书在其身份证复印件背面书写。
(三)志愿填报
考生在报名时同时填报专业志愿,考生可填报两个专业志愿,考生填报的专业只能为同一科类的专业,不得跨科类填报。自然科学专业类考生可填报一个专业服从志愿。
五、体检要求
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生理缺陷,五官端正,参加江苏省高校统一招生体检,符合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有关要求。
六、考核办法
在省教育考试院指导与监督下,学院采取笔试和面试的形式对考生进行考核。
(一)笔试
1、笔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三科。
2、笔试试卷分值:
总分340分(其中语文120分,数学120分,英语100分)
3、笔试时间:语文、数学各90分钟,英语75分钟。
4、笔试组织:由学院设点集中考试,统一密封阅卷评分。
(二)面试
1、面试组织:学院聘请专家成立面试专家组,对考生进行面试。
2、面试形式:专家提问,考生现场解答,专家集体评分。
3、面试总分:85分。
(三)考核内容及日程安排
时 间 | 科 目 | 考核地点 | |
5月 4日 | 上午(08:30-10:00) | 语 文 | 无锡职业技术学院 (无锡市太湖新城科教产业园区高浪路1600号) |
上午(10:30-11:45) | 英 语 | ||
下午(13:30-15:00) | 数 学 | ||
下午(15:30-18:00) | 面 试 | ||
(四)相关要求
考生须在
七、录取办法
1、录取总分由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成绩,面试成绩及照顾政策加分三部分组成。三部分成绩相加即为录取总分。
2、录取依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择优录取。
3、确定录取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批。
4、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八、照顾政策
(一)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经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录取时将在考生总分的基础上进行加分(同一考生如符合下列多项加分条件时,只可享受其中最高分值一项):
1、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录取时可加5分。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录取时可加10分。
2、烈士子女,录取时可加10分。
3、少数民族考生,录取时可加3分。
4、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录取时可加10分。
(二)有一定技能和专长的考生(含艺术特长生及体育特长生)、面试特别优秀的考生,经学院单独招生专家小组确认,报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后,录取时进行适当加分,加分额度不超过10分。
(三)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住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的子女、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九、破格录取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经学院单独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并报省教育考试院批准,可破格录取。
(一)在高中阶段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重大突出事迹的考生。
(二)在高中阶段有发明创造的考生。
(三)在高中阶段获市级以上表彰的考生。
破格录取考生考分在学院录取分数线下20分以内。
十、日程安排
时 间 | 事 项 |
考生登录无锡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网,网上报名、填报志愿。 | |
考生到无锡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现场确认 | |
发放准考证 | |
笔试、面试 | |
网上公布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在学院网站上公布、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批 | |
网上公布省考试院的批准录取名单并发放录取通知书 |
十一、领导与监督机制
1、我院成立由院党政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单独招生领导小组,加强对单独招生工作的领导。
2、成立由分管纪检监察工作的校领导为组长,纪检监察人员为成员的单独招生选拔录取工作监督小组,对单独招生进行全过程监督。
3、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参加此次考试,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如有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单独招生录取资格。
十二、违规处理
凡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18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省教育考试院,记入高考诚信档案。
十三、相关事宜
1、单独招生为国家授权学校独立组织考试录取的一种方式,且高考前就完成此项工作。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08年六月的普通高考,未录取的学生可以继续参加六月份的高考。录取考生享受高考普招新生同等待遇。
2、入学后进行身体和资格等复查,舞弊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3、单独招生各专业的录取人数原则上不超过公布的单独招生计划数。如因生源不足未能完成单独招生计划的专业(招生人数不符合开班条件),学院将取消此专业,被录取考生调剂到其他相应专业。
十四、联系方式
地 址:无锡市高浪路1600号
无锡职业技术学院 招生办公室 J3-110室
乘车路线:
公交77路:请广大考生在江南大学(无锡职院)站下车,由我院南大门进入校园。
公交95路:请广大考生在江南大学(无锡职院)站下车,由我院南大门进入校园。
公交105路:请广大考生在小拇浜村站下车,下车后右拐后步行
邮政编码:214121
咨询电话:0510-85916111 85916777 85916888 85916333(传真)
网 址:www.firespicebb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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