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教育部有关招生规定以及江苏省中职职教高考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简章。
第二条 本简章适用于我校江苏省中职职教高考第二批次空中乘务专业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无锡职业技术学院。学校代码:国标代码10848,江苏省标1211。学校办学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高浪西路1600号。
第四条 学校简介
无锡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独立设置的国有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隶属于江苏省教育厅。作为全国首批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2012年开始举办四年制高职本科教育, 2018年入选江苏省卓越高职院校建设单位,2019年入选国家“双高”校A档建设院校,2023年在高职高专院校竞争力排行榜位列全国第2。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我校中职职教高考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实施机构为招生办公室,招生录取工作在江苏省教育厅及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领导下进行。
第六条 实行上级主管部门、内部和第三方多重监督机制,学校招生工作在监督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学校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制定空中乘务专业计划,经省教育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面向社会公布。
第四章 报名考试
第八条 招生条件:具有本省户籍或取得本省学籍,且符合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基本条件的中等职业学校的应、往届毕业生。考生需参加中职校学生学业水平考试、中职职教高考报名和体检,且未被中职职教高考第一批次录取。
第九条 考生需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规定的相关专业的身体要求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苏教考招〔2022〕48号)要求,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遵纪守法,热爱祖国,热爱党,品行端庄,心理素质好,有志于从事空中乘务及相关服务行业;
(2)视力:单眼矫正视力均不低于C字视力表0.5;
(3)身高要求:女生身高在162-174CM之间,男生身高在173-185CM之间;
(4)五官端正、身材匀称、动作协调,举止端庄;口齿清楚,无口吃;无明显的“O”型或“X”型腿;无色盲、色弱。面部、颈部、手部等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等,无狐臭,无纹身;
(5)无精神病史;肝功能正常;无肝炎或肝脾肿大;无肺结核等传染病;无久治不愈的皮肤病,如头癣、湿疹、牛皮癣、慢性荨麻疹等。
考生其他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有关标准执行。
第十条学校将对符合条件的、拟报考我校空中乘务专业的考生组织面试,具体报名流程及面试安排另行公告。
第五章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录取工作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领导下,由学校统一组织录取,录取过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以及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十二条 录取位次排序原则:根据面试成绩和中职职教高考中的文化成绩相加计算总分,从高到低确定预录取位次。如总分相同,按其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预录取位次。如仍有同分,则依次比较中职职教高考文化成绩中的语文、数学、外语成绩。
第六章其他
第十三条 学校根据经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苏价费[2014]136号)按学年收取费用(币种:人民币)。空中乘务专业学费:5300元/学年。注:专业服装费用以当年采购价为准。
第十四条 按照教育部等主管部门要求,新生入校后,学院将在三个月内按有关规定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五条 联系方式
航空类专业专线:0510-81838919;叶老师:18512351618
考生QQ服务群:129867129
学校招生信息:https://zs.wxit.edu.cn
第十六条 本简章由无锡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